婴儿注射疫苗险丧命 “疫苗后遗症”家庭维权难
pt.fjsen.com 2013-11-04 11:22 来源:半月谈
艰难的维权路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2011年和2012年的统计数据,我国每年登记的接种报告约为5亿剂次,而疫苗严重异常反应率在百万分之一左右。虽然这个概率很低,但由于疫苗后遗症被认定是“不可逆的损害”,这些患者将来在生活中要面临很多问题。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疫苗不良反应疑似病例的家庭,在承受孩子伤残痛苦的同时,还普遍面临鉴定困境,鉴定维权之路漫长而痛苦。“偶合”“不能排除”“无法确定与疫苗无关”等似是而非的鉴定结果,让这些家庭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 在鉴定维权期间,胡海涛露宿过街头,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就这样在山东、北京连续奔波了14个月,他终于在2011年8月24日拿到了胡兵的鉴定结果,“损害程度二级丁等,是属于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拿到鉴定书,胡海涛足足哭了两个小时。 “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过。高兴的是什么?孩子这个事终于有个说法了。难过的是什么?这也就意味着孩子终生残疾了,一辈子无法完全康复。”胡海涛说。 淄博的张贡献目前还在鉴定这条路上艰难前行。今年他向淄博市疾控中心提起市级诊断申请,诊断结论是“和疫苗无关”。张贡献一家不服,又向淄博市医学会提出市级鉴定申请,目前结果还没出来。 记者了解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明确规定,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对设区的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申请再鉴定。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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