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两月“宰客”11起 莆田一坑人美容院被取缔

pt.fjsen.com 2013-11-06 12:10  陈艳艳 方晨 李唯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11月6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方晨 李唯)以“免费美容”、“免费护理”为幌子,将过往路人拉入店内做美容,随后用各种方式强行收取费用,不少消费者为此上当受骗。近日,莆田荔城区工商局依法取缔位于步行街的“伊美娜”美容店,并对经营者张某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17日,荔城区工商局镇海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12315系统转来的线索,对位于镇海文献路古谯楼后排31号“伊美娜”美容店进行突击检查,走进该美容店,在两层共计不到60平米的店面内,设施简陋,一层前半部分设为收银台,靠墙设一排化妆品陈列柜,后半部分设一间美容房,二楼设有四间美容房,每间美容房内均有美容设备。

经镇海工商所执法人员了解发现,该店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以“为消费者免费美容”的幌子从事美容服务。而从8月起,荔城区工商局共接到市民关于该店涉嫌“宰客”投诉11起,涉及金额近1.2万元。受骗的消费者大都由于缺乏有力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街头拉客的“免费美容”大多是骗局,消费者不要接受街头美容店店员所发送的免费产品卡或小礼品,也不要到美容店免费测试皮肤。如果店家不让走人,限制人身自由,可立即打110或委托亲友报警。如果已被骗,应立即拨打12315热线或消委会电话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