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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罐奶粉没一罐完好 快递保价只保丢不保损?

pt.fjsen.com 2013-11-23 17:32  冯艳丹 赵建勇 来源:新快报    

省消委会

“保价邮件不保损”说法无效

无助之际,易小姐向省消委会投诉。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省消委会受理投诉后,该公司依然坚持所寄物品是“保丢不保损”。在多番沟通后,深圳申通公司最终给出赔偿700元,奶粉由申通自行处理的方案。因考虑到时间拖得太长,罐子也已变形,易小姐怕奶粉变质,也只能勉强同意该方案。

岂料,在随后确认赔偿时间时,省消委会工作人员连续五天拨打深圳申通公司电话,对方皆不接听。直到11月8日下午,才通过其他方式,与对方取得联系并确认了赔偿时间。

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强调,此方案有失公平,消费者购买了1400元的保价,但出现纠纷后,消费者损失了全部邮寄品的所有权,仅得到700元的赔偿金而非1400元的保价款。认为申通公司以“保价邮件,只保丢不保损”的说法,减轻了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该说法属无效。

省消委会重申,鉴于深圳申通公司的消极态度,已将该投诉的调解过程电话向申通上海总部反映,并要求其给出明确意见。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责任编辑: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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