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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违规使用远光灯8日起至月底将处以百元罚款

pt.fjsen.com 2013-12-05 07:54  陈盛钟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耀眼的远光灯照射下,对向驾驶员视线被挡

东南网12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文/图)12月3日夜间起,莆田市交警部门上路查处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昨日,记者了解到,当晚不到两小时的统一行动中,共有上百名司机因违法使用远光灯被查处。交警部门表示,目前还处在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阶段,对于违规车主,民警主要还是劝阻和警告,扣1分,未开经济处罚。

网友称赞此举希望长期保持

市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夜间双向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由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而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在同向前后车距离较近时应将远光灯换为近光灯。按新交规,违法使用远光灯将被罚100元,扣1分。

连日来,莆田当地的论坛上,交警部门开展的整治滥用远光灯的行动成网友们热议的话题,网友们几乎都表示“强烈支持”、“举双手赞成”,还有网友希望交警部门的行动能够“长期保持”。一位网友分析,滥用远光灯的车主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第一种是“复仇一族”,被别人照得没办法,反击;第二种是明知故犯,觉得交警部门难查,自己为所欲为;此外,还有一种人是根本不清楚如何使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相当于谋杀。”交警表示,夜间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因驾驶员自身视力、身体素质及周围环境的不同,持续时间也不同,最长持续3至5秒时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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