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消防出台15条规定 规范新兵下队管理工作
东南网莆田1月3日讯(通讯员 郑恩赐)近日,莆田市消防支队结合新时期新兵特点,制定出台了《莆田市消防支队新兵管理教育15条规定》,全面规范新兵下队管理教育训练工作。 据了解,《规定》从新兵训练、管理、执勤、教育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新兵下队后“由谁带,怎么带,分几个阶段带”的问题。 针对新兵下队后多人带班,可能引发的带兵混乱等问题,《规定》指出新兵下队统一编班进行下队适应训练,各中队应指派两名骨干担任新兵班的正、副班长,其余战士一律不得参与新兵训练管理,特殊情况须经中队主官批准。 针对新兵思想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规定》指出要完善新兵保障体系,大力开展以情带兵活动。通过适时组织带兵骨干或新兵座谈,积极开展干部与新兵、老兵与新兵、部队与新兵家庭互动等活动,确保新兵思想顾虑及时消除,切身利益有效保障,发生问题高效处理,发现伤病快速医治。 针对新兵执勤经验不足,易造成伤亡等问题,《规定》指出新兵下队后,前2个月不参加灭火救援战斗,前6个月不担任救援水枪手及一线执勤岗位。新兵下队后重点强化新兵理论常识、辖区水源道路、器材装备操作、伤病预防、作战安全、训练和作战基本技能和习惯养成等科目训练。 针对新兵初下队体能业务基础差,训练不科学可能引发的伤病多,效能低下等问题,《规定》指出新兵下队训练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时间为2个月,分别为适应训练,熟悉训练和提高训练。训练内容由支队统一下发,各单位结合实际遵照执行,支队适时组织考核。各单位应针对下队新兵特点科学施训,按先理论后实践,先讲解后操作,先基础训练后专业训练,循序渐进开展训练,训练前准备活动和训练后放松活动应统一组织实施。 针对新兵利益易受侵害等问题,《规定》指出各单位要逐级签订《新兵管理教育责任状》,强化刚性问责。 《规定》的出台,填补了以往新兵管理制度的空白,对保持部队稳定,提高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
- 2013-12-21莆田消防开展“防爆”行动 整改火灾隐患150处
- 2013-12-07店面突发大火 莆田涵江消防抢出3枚“炸弹”
- 2013-11-30莆田消防42名退伍老兵告別警营踏上新征程
- 2013-11-30莆田涵江大队消防安全大检查 查封两家涉氨企业
- 2013-11-24清晨木屑突发大火危及民房 莆田涵江消防扑灭
- 2013-11-24莆田秀屿消防赠送消防车 提高湄洲岛防火救灾能力
- 2013-11-21莆田涵江一居民房起火 消防抢出一枚“炸弹”
- 2013-11-20椰壳堆垛起火 莆田仙游消防6小时扑灭[图]
- 2013-11-14两货车雨天高速路上追尾 莆田荔城消防成功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