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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女孩汗蒸时晕厥 会所管理不善赔偿三百

pt.fjsen.com 2014-01-07 08:08  蔡学伟 蔡琼华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蔡琼华)近期寒潮频袭,不少市民选择汗蒸作为驱寒保健的手段,许多汗蒸馆也大打养生招牌,宣称可以促进新陈代谢,达到改善人体微循环、排毒美容、瘦身塑体的功效。然而,家住莆田市区的林小姐近日却在汗蒸时不幸晕厥,所幸抢救及时,最终转危为安。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她获得300元的赔偿。

责怪女孩体质弱汗蒸会所拒赔

据林小姐介绍,1月2日,她来到位于莆田市区月塘路的“轩然”汗蒸会所做汗蒸。当她进入汗蒸室约20分钟后,有些头晕乏力,便决定提前离开,然而在她起身时,突然眼前一黑,身体便不由自主地跌倒在地。

由于汗蒸室里当时没有其他顾客,林小姐因体力不支,无法大声呼救,在汗蒸房内晕厥了将近十分钟。就在这危急时刻,另一位顾客陈小姐进入汗蒸室,发现倒在地上的她,立刻喊来店员对其进行急救,这才使她最终转危为安。

林小姐说,在整个汗蒸过程中,汗蒸室内始终没有工作人员看护,要不是幸好有顾客进入,她很可能会发生意外。为此,她认为是汗蒸馆管理不善,造成自己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出现昏厥,于是便向汗蒸馆提出索赔要求。

“轩然”汗蒸会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林小姐之所以会在汗蒸过程中出现晕厥的情况,完全是由于其自身体质弱的原因造成的,与汗蒸馆没有直接的关系,拒绝对此事负责。

顾客接受服务场所应保证安全

记者昨从城厢区工商局了解到,在与汗蒸馆多次协商无果后,林小姐于当天向城厢区工商局进行投诉。接诉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解。在确认林小姐反映情况属实后,工商执法人员即介入调解,最终汗蒸会所同意赔偿林小姐300元钱。

城厢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林小姐在汗蒸会所内接受汗蒸服务,商家就有义务保证其人身安全。即便消费者本身存在体质弱等因素,商家也应事先进行告知义务。目前,工商人员已要求该汗蒸会所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注意事项,同时安排专门的安全人员,及时对客人情况进行巡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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