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职工购二套房 公积金最高额度下调10万
东南网1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家庭成员房产信息;离异的职工,离婚时间须满一年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10万元……昨日,记者从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防止发生资金流动性风险,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将进行部分调整。 二套房贷款面积不能超标 此次政策调整后,职工在莆田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公积贷款时,必须提供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在购建房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含现役军人及异地户籍)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出台这一新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职工隐瞒自住购建房信息,甄别其是否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 职工购买的首套房和二套房如何认定,新政策也作了明确规定。其中,首套房必须是职工家庭成员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未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近5年内未曾使用过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抵押)贷款,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职工家庭成员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二套房必须是职工家庭成员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名下仅持有一套住房,该套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能大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且新购建住房为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公贷”结清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多地出现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方式买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案例。为此,调整后的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离异的职工,离婚时间须满1年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而职工家庭成员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须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均下调10万元。其中,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之前的45万元调为35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下调至3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申请贷款时点至共同还款人法定退休年龄时点计算,以期限最短为准。职工在申请及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贷款人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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