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襄的监察思想与实践
参知政事王举正,软弱无能,无所作为。当时"羌虏为患,兵戈未宁,生民穷困,国赋贫蹙。"王举正庸庸碌碌,无补于时。庆历三年(1043年)5月,蔡襄上了《乞罢王举正用范仲淹》的奏章,要求罢免无能的王举正,提请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后来王举正的参知政事被罢。 宰相晏殊,在国家内忧外患之时,不思为国尽心竭力,而是终日饮宴,营置私产,蔡襄为此上了《乞罢晏殊宰相》的奏章,列举了晏殊的一系列罪状,"宰臣晏殊,自登枢府,及为宰相,首尾数年,不闻奇谋异略,以了国事,唯务私家营置资产。见于蔡河岸上,托借名目,射占官地,盖屋僦赁,以宣借兵匠外,多占外州军人,日夕苦役,怨诺之言,闻于道路。"在蔡襄和其他正直大臣的弹劾下,晏殊终于在庆历四年九月被罢免相职。 李淑、梁适,生性奸邪,犯有实罪,蔡襄向皇帝上了《论李淑梁适奸邪》的奏章。奏章中指出:"奸邪不去,正人退缩,此正可痛心也。李淑、梁适皆有实罪,如臣辈所谓者,只乞与外郡,有何难行?若大臣有专权之嫌,有后患之畏,不敢明言去之,陛下何所惮而不为?愿陛下为社稷、为生灵留意,幸甚!"建议朝廷罢免其朝官,贬往外郡。 蔡襄在奏章中还说:"臣力指奸邪,世人以臣不思后患,为臣寒心,笑臣愚鲁,臣白知甚明。苟利国家,岂顾后患哉?臣不爱身,惟忧朝廷不即施行耳。"为了驱除奸邪,以利国家,蔡襄表示自己可以不顾个人的身家性命,"苟利国家,岂顾后患",体现了一个正直的监察官员的坦荡胸怀和高尚情操。 陈执中,庆历四年(1044年)被仁宗任命为参知政事。陈刚愎自用,不学无术,陈的任命引起朝议喧然。蔡襄为之上了《乞罢陈执中参政》的奏章。奏章列举了陈的一系列错误,如于建储之事自以为有功,在处理与西夏的关系时屡次失误,"西事之始,处置乖方,如要排墙杀元昊使人,又明降宣命,令边臣入界打虏,致得元吴来攻延州,覆军杀将,为国大耻,皆执中之过也。兼执中秉性强狠,不容同列商议,遂致如此败事",要求罢免陈执中参知政事一职,另用有才干的人。这一次的上奏,仁宗不但不听取,反而疏远了蔡襄。蔡襄看到自己的主张不被采纳,要自己缄口不言又做不到,便以母老为由,求知福州,要求回故乡任地方官。庆历四年(1044年)十月,蔡襄以右正言直史馆,出知福州,遂为福建路转运使。实际上是贬出京师,外放地方官。 蔡襄在福建,勤于吏治,轻徭役,薄赋敛,奏减闽人五代时丁口税之半,大力倡导兴修水利,复古五塘,以溉民田,同时破陈规,矫陋习,兴利除弊,政绩斐然。蔡襄为官清廉,一身正气,即使是苟刻的监察御史下来巡视监察,也很难挑出什么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