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的士”拒载不打表 将处最高2000元罚款
pt.fjsen.com 2014-01-28 09:44 吴伟锋 来源:东南网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检查出租车司机有关证件 针对春运期间市民投诉出租车拒载、不打表等情况,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大规模执法行动,加强节前出租汽车执法检查。1月27日,该支队执法人员在市区学园街、天九湾等路段检查,对查获不打表的运营出租车当场开罚单。 自《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1月1日实施以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规违章行为23起。该《条例》规定,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以前这类情况最高罚款50元。 1月27日上午,记者在学园街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闽BT6857的出租车开在路面,执法人员上前示意靠边停,该车辆减速瞬间又加速冲关。执法人员当即联系该出租车公司,要求严查。而在天九湾,一辆车牌号为闽BT7710的出租车载客被执法人员拦下接受检查,一问乘客原来是不打表运载,执法人员当场开出罚单。 该支队执法人员建议,乘客在拦下亮空车灯的出租车后,直接拉开车门上车,再告知目的地,不要询价,直接要求打表,上车前可开启手机录音录像功能,遭拒载后明确告知他的错误,并大声报出车号,表明自己已录音录像要投诉。乘客在投诉时请留下手机等联系方式,提供准确的具体的车牌号、违章时间、地点、类别,同时尽可能地提供以录音录像、票据等有效证据,拨打0594-2692559、6726201电话投诉,执法部门对此将严厉查处。 (湄洲日报 吴伟锋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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