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失信“黑名单” 仙游两“老赖”主动还款
pt.fjsen.com 2014-02-01 08:04 陈艳艳 梁圳明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2月1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梁圳明)1月24日,仙游法院执行局通过将两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库,最终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0年7月,被执行人黄某芳、林某香因经营杉木场缺少资金,两次共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凤借款20000元,约定月利率10%,出具借条二份给申请执行人张某凤收执为凭,但未约定还款期限,申请执行人张某凤遂向仙游法院提起诉讼,仙游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黄某芳、林某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凤借款人民币二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二十记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却迟迟未还款。2013年10月,执行法官依法将两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 三个多月后,被执行人黄某芳急匆匆地叩开仙游法院执行局的铁门,主动找执行法官履行案件。他告诉执行法官,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他们夫妻俩苦不堪言。因为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们在外省不能办理信用卡,也难向银行贷款,连想坐飞机回乡过年也受限。 据了解,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后,仙游法院便着手将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六种情形的534个自然人和11个法人或其他组织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截止至今,已有37名失信被执行人因在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和公司入职等方面受到限制而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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