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夜行被抢后放走抢包人 恻隐之心引争议
pt.fjsen.com 2014-02-03 07:41 来源:光明网
相关链接 观点1 应将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赵女士的“放人行为”是不对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 而赵女士明知此人正在实施犯罪,而且已经与几名好心人将其逮住,就应该将抢包男子扭送到公安机关。 观点2 “放一马”或可让他改邪归正 家住顺庆区铁欣路的吴明传先生认为,赵女士放了一个伤害她的人,并用她仁慈而善良的心去教育他,感化他,还给钱让其回家。相信稍有良心的人都会为之感动,对于一个年纪轻轻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或许就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能否认有这样的可能。但愿这名年轻人能良心发现,从此走上健康向上的人生道路。 |
责任编辑: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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