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前妻再婚仙游开店 江西男子异地索要抚养费
东南网莆田2月20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听说前妻再嫁并在莆田仙游开了家婚纱店,昨日,身在江西景德镇老家的喻先生,通过本网新闻爆料QQ1141140594,希望本网帮忙向其前妻黄女士索要从2008年离婚至今的2万多元抚养费。 前夫:为躲抚养费,前妻玩失踪多年 据介绍,喻先生与黄女士均是江西景德镇人,于200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感情不和,2008年两人协议离婚,孩子交由喻先生抚养,双方约定黄女士每月负担儿子的抚养费300元。“可离婚后她就玩起失踪,不仅不给抚养费,还不来看儿子,电话也没打几个。”去年年底,喻先生得知前妻再嫁并在莆田仙游开了家婚纱店,于是委托当地律师前往索要抚养费。 很快,黄女士的现任丈夫李先生主动联系了喻先生。对方答应年底前一次性付清从2008年至去年的2万多元抚养费,并承诺年后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但到现在一分也没给,还拒接我电话,因为我人在江西老家,于是委托律师到仙游法院起诉,可法院说我们两人户籍都不在仙游,他们又找不到人就不受理,所以我只能来找你们帮忙。”电话中,喻先生恳求说。 前妻:拒付抚养费,因前夫不让看儿子 根据喻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黄女士的电话。电话中,黄女士承认自己至今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但表示其中另有隐情。“因为他连孩子都不让探望,我父母上门好几次都没看到孩子,而且他还非要我把抚养费打到他的卡上。”黄女士表示,其前夫喻先生至今无业,她担心抚养费被前夫随意挥霍,而并非用在孩子身上。 对此,喻先生称,自己有正当职业,如果前妻同意支付抚养费,可直接打至他父亲卡上,并否认不让探望儿子。“她的父母来看过几次,她倒是自己都没来看过,她结婚前,我还跟她说过要关心一下自己的儿子,可儿子读书以后她电话也没打过一个。”由于前妻拒接喻先生的电话,他希望,前妻看到此报道后能主动联系他,一起商量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法院:建议原告回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随后致电仙游法院。仙游法院立案庭法官表示,根据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介绍,公民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对此,仙游法院建议当事人喻先生回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要在仙游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提供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仙游一年以上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