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延寿小区一业主签房产证缴费欠条 却多出1万利息
pt.fjsen.com 2014-02-25 11:41 林智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部门:建议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来到莆田市荔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在延寿小区的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3年8月12日房产证已办下来了。“业主林女士已找过我们很多次,但购房款未交清,不可能办理后续房产证的移交手续。”工作人员表示,为何有购房欠款及约定的利息款事宜,他并不了解,建议记者联系其领导,但其不愿意提供相关联系方式。 莆田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业主所持有的福建省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并非欠款合同中所约定的房屋质量合格书。房屋质量合格书是在房屋竣工后,通过质量验收后发放的。有了房屋质量合格书后,开发商才能和业主办理交房手续。也就是说,如果业主反映情况属实,确实存在缴交逾期利息款的问题。 “这已涉及到民事法律纠纷,并不在我们职权范围内。”陈先生建议,业主投诉至消费者热线,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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