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涵江男子捡到钱包 原处等2小时归还失主

pt.fjsen.com 2014-03-06 09:58  陈小芳 庄倩红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3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小芳 通讯员 庄倩红)计划第二天带生病的母亲上医院检查,不料在取钱后丢了钱包。小伙一路寻找,在路边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手握着自己的钱包。原来,该陌生男子捡到钱包,就一直呆在原处等待,钱包中的3000多元现金分毫未差。

3月4日下午6点左右,在莆田涵江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上班的小黄,下班途中经过涵东光明街时,看见地面上有一个棕色长夹钱包。小黄拾起查看,除了身份证,钱包里还有数千元现金。小黄说,失主应该是有什么急事,才会在钱包里放这么多现金。此时天色已暗,室外温度也很低,但小黄担心失主折回寻找,于是拿着钱包呆在原处等待。其间,小黄还打电话回单位,请同事帮忙联系身份证上的失主。

8点左右,小黄发现一个年轻小伙子边低头寻找东西边往前走,神色紧张。小黄随即上前询问,对方称自己丢失了钱包。经过核对后,小黄证实了眼前的小伙子就是钱包的失主。

原来,小伙子姓陈,也在涵江上班。因为母亲生病了,当天下午,小陈在银行内取出了3000元现金,计划第二天带母亲上医院检查,不料半路丢了钱包。拿着失而复得的钱包,小陈感动万分,小陈说,这是自己一个月的工资,感谢小黄拾金不昧。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