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仙游一男子劝阻乱倒垃圾行为 转眼自己伤了人

pt.fjsen.com 2014-03-26 11:20  陈艳艳 陈玲玲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3月26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陈玲玲)本想劝阻他人不要随意往河道内倾倒垃圾,不料反倒伤了人。近日,仙游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给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3476.82元,并对同案人的赔偿款负连带赔偿责任。

2013年6月20日20时许,家住仙游县的薛某和朋友在回家路上,见一男子骆某(贵州省正安县人)往河道内倾倒垃圾,即上前去制止。不料,薛某的朋友与骆某因言语不和,两人互相拉扯推打了起来。薛某见状上前劝架,却反被揍了一拳。一气之下,薛某拿起骆某的垃圾桶就往其脸部砸去,尔后双方扭打互殴,致骆某受伤。经仙游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骆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薛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薛某伙同同案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两处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鉴于其有自首,且受害方也有一定过错,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陈艳艳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