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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限牌令”下车商坐地起价 谁给的权力?

pt.fjsen.com 2014-03-28 10:1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3月28日电(记者商意盈 吕昂)在杭州宣布限牌前,杭城各大汽车4S店已经铆足了劲发动攻势,宣布限牌后的5个小时更是成为他们的狂欢盛宴。本来是买卖自愿的自由市场,不少4S店却把“令牌”当“王牌”:捆绑销售、坐地起价、趁乱签单。

“限牌令”前,消费者本来已手忙脚乱,在车商的霸王条款下,更是成为“待宰羔羊”。谁来保障他们的权益?民生政策岂能成了车商的“暴利工具”?

“令牌”成“王牌” 每辆车加价2万元

宣布汽车“限牌令”后,杭州迎来了“疯狂5小时”。25日晚间,记者在杭州东新路、沈半路、西溪路等汽车4S店集中的地方看到,店内灯火通明、人满为患,店前马路拥堵不堪,公安部门甚至出动了警力维持秩序。

店内的消费者这样自嘲:“买车就像买白菜。是车就买,却连买的是什么车都不知道。”限令之下的“恐慌性购车”是出于无奈,但让消费者气愤的是汽车4S店“趁火打劫”式捆绑销售和坐地起价。

在杭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徐婷一个月前就在杭州东新路上一家一汽大众4S店签下了高尔夫汽车的购车合同,还预付了定金。24日晚上,她接到销售顾问的电话,表示限牌在即,要搭售配件才能提车。徐婷说:“我买的就是普通汽车,光搭售的配件就要1.2万元,还净是些我不需要的东西,真是吃了个哑巴亏!”

杭州李先生告诉记者,25日傍晚,他在听到汽车限牌传闻后赶到位于杭州萧山的起亚百源4S店,销售人员要求捆绑销售6800元的汽车配件。“当时我觉得贵了,正在和销售人员讨价还价。这时限牌的新闻发布会开了,销售经理跳了出来喊一嗓子:‘每辆车加价2万元。’”

“真是被人卖了还得帮着数钱,被车商坑了还得感谢他们开发票。这次限牌来得突然,对消费者是闷头一棍,车商却好像都提前知道,早早打开了荷包,对着消费者大肆‘吸金’。”杭州市民陆永嘉说。

“捆绑销售”藏暴利 订单合同有猫腻

记者了解到,在杭州公布“限牌令”前后,各大汽车4S店普遍进行了捆绑销售和加价。加价幅度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即使加了价,很多消费者的提车时间也已经排到年底。那么高达数万元的汽车配件都包括些什么呢?

徐婷给记者出示了1.2万元的汽车配件单,上面包括疝气灯、导航、后视雷达、车窗贴膜(不包括前后窗)等。当记者拿着单子询问在杭州经营汽车配件公司的盛先生时,盛先生表示:“汽车4S店的配件价格往往比市场价高出2倍-3倍,同一个牌子的这些配件在市场上售价不会超过5000元。”

除去让消费者瘪了荷包外,一些细心的消费者发现,在购车合同上,一些汽车4S店也趁着忙乱做了手脚,以此规避法律责任。

杭州市民张先生25日上午在浙江万国福特4S店购买了一辆福克斯,本来以为上牌无忧,但回家后他发现购车合同上盖的却是发票专用章。细心的张先生赶紧请教了律师,却被告知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购车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忙中出错的绝非仅仅张先生一人。杭州市民方勇在购买了一辆福特翼虎后,拿回家的单子里竟然有一张验车单。“根本连车都没看到,说好了等车到以后去提。当时人多事杂心也乱,他们拿了一堆单子给我,我就都签了。”

霸权谋暴利,谁对消费者负责?

杭州市政府表示,推出限牌是为了保护大气环境、治理城市拥堵,但这本是为了治堵、治污的民生政策,却让消费者心里更加添堵。在车商的强势霸权下,谁该对消费者负责?民生政策岂能成了车商的“暴利工具”?

对于车商捆绑销售和坐地起价的行为,浙江省物价局办公室调研员陈登杰说,按照价格法规定,商品应该明码标价,如果调整价格则需要标明。消费者对价格有疑问,可以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建中则认为,如果销售方在购车合同订立之后提出加价提车或要求强加装饰,这就涉嫌违法,消费者可以向消协及工商部门投诉,甚至可直接去法院起诉销售方。如果在合同订立前,销售方提出了加价或配饰要求,消费者认可并订立合同,这样的合同是生效且受法律保护的。

“要强调的是,销售方加价等要求不能是无理的‘漫天要价’,否则涉嫌属于合同法中的‘乘人之危的合同’,消费者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方建中说。

记者也就捆绑销售、坐地起价、趁乱签单等问题采访了杭州市工商局,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说,政府完全可以预料到限牌政策对车市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管理部门更应该提前打好“预防针”,规范买卖行为,杜绝趁乱抬价,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别丢了效率也失了公平。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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