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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政策知多少? 省卫生计生委详解

pt.fjsen.com 2014-03-30 08:12  郑璜 储白珊 洪艺松 来源:    

东南网3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储白珊 实习生 洪艺松)随着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广受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正式落地。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可申请“单独两孩”?申请手续又有哪些?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问:“单独两孩”政策在适用对象上有哪些规定?

答:“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同时具备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的三个条件。

问: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在申请生育时需经哪些程序?

答:“单独两孩”的审批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具体步骤是: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问:跨省的流动人口如何适用“单独两孩”政策?

答: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流动人口单独夫妇,只要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就可在那里提出再生育申请。

责任编辑: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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