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东南网莆田3月31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 通讯员 蔡冠清 蔡静静)山路弯弯,山路曲曲,近日,城厢区工商局魏金伟副局长就带领市场股的干部,驱车来到距离城区二十多公里之远的华亭镇五云村,实地检查农资市场。三月未,正值莆田水果之乡华亭的枇杷整枝、除虫之季,现在的一日辛劳,或许就是数月之后的满树挂果。 据了解,从2014年3月开始,城厢区工商局积极应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农资市场环境,努力探索农资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发挥红盾护农联系点和基层维权网络的作用,加大对不法游商的打击力度。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主体资格合法。同时,支持和鼓励信用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等直接到乡间设立经营网点,提高放心优质农资商品的覆盖面。对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农资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 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商品,城厢区工商局认真检查农资商品的外在包装标签标识和内在质量,依法查缴假冒伪劣和非法经营的化肥、种子、农药等各类农资商品:一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和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二是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农资商品;三是虚假标注有效成分、化肥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假冒各类品牌化肥或傍名牌种子、农药、化肥;四是虚假标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以及实物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相符的种子。 城厢区工商局积极探索农资市场“严管”手段,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继续推进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农资市场开办者、农资经营者的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推进“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农资经营示范店”,以点带面,推动农资行业规范自律水平整体提高。 如今,在莆田市城厢区,已经建成覆盖全区的农资示范监管网络,全区共有18家农资示范点,为全区的15万多水果经营户提供了优质的农资商品。截止三月底,城厢区工商局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多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