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涵江村民质疑塑料厂排废气 环保局称是合格材料

pt.fjsen.com 2014-04-08 09:02   来源:东南网    

3月下旬,涵江区三江口镇杨芳村部分居民向本报《壶兰监督》专栏反映,该村永丰塑料泡沫厂生产时产生的废气污染空气。

3月27日,记者找到该厂,其紧邻村道和民房。在厂区内,记者看到空地上堆着建筑用的木头模板,厂房里的锅炉没有开动,烟囱也没有排放烟尘。

当天,涵江区环保局第三中队工作人员陈胜华来到现场检查。他说,这家塑料泡沫厂已通过环评,各项排放均达标。目前锅炉正在进行验收工作,验收期间,是允许生产的。如果村民有异议,他们可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提供相关凭证。

该厂法人代表林建清也出示了环评合格的材料。他说,工厂的锅炉原先使用煤炭做燃料,产生含有二氧化硫和粉尘的废气,在涵江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改用废弃的建筑模板,达到排放标准。

记者从涵江区环保局办公室了解到,群众若对环评结果、排放情况有异议,可自行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如果检测不合理,可向环保部门提出处理要求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湄洲日报 周凌瀚 记者 陈霖)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