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夜情”生娃后不认账 少妇索要抚养费
东南网4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梧塘庭 郑主兴)莆田涵江男子肖某喜欢上了有夫之妇林某,并不顾对方已婚的事实苦苦追求。在一次夜间送林某回家途中,肖某和林某发生了性关系。不久,林某发现自己怀孕,当她将此事告诉肖某后,对方却不予理睬。林某后因生育肖某的孩子,被迫与丈夫离婚。事后,心灰意冷的林某将肖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一次性支付所生孩子21.6万元的抚养费。近日,涵江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法院支持林某的诉讼请求,让肖某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用。 追求少妇致怀孕 事后却态度冷淡 去年1月,涵江男子肖某认识了面容姣好的女子林某。很快,肖某就喜欢上了林某,尽管他得知林某已经结婚,但仍拼命对其展开追求攻势。当月底的一个晚上,肖某得知林某加班,特地骑了一辆摩托车在林某的单位门口等待,称要送其回家。 随后,肖某驾驶摩托车将林某载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并与林某强行发生了性关系。一个月后,林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将此事告知肖某。谁知肖某却一反追求她时的样子,对林某怀孕的事不予理睬。 眼见肚子一天天变大,肖某依旧态度冷淡,林某心灰意冷之下,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由于时间过了太久,证据不足,警方无法立案。2013年10月,林某生下了肖某的孩子小宝(化名),丈夫也因为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和她离了婚。而离婚后,作为孩子父亲的肖某,却仍旧对母子俩不闻不问。伤心之下,林某向涵江法院起诉,要求肖某承担孩子21.6万元抚养费用。 男子庭上不认账 亲子鉴定还真相 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肖某仍辩称他只与林某发生过一次性关系,不可能这么巧就让林某怀孕,他甚至称孩子根本不是他的,要求做亲子鉴定。法院随后委托一家有资质的机构对肖某和小宝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实小宝确实是肖某的儿子。 在铁证面前,肖某只得承认,但又认为抚养费用过高,自己无法承担。涵江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院表示,小宝虽系肖某与林某的非婚生子女,但其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林某作为小宝的抚养人,因需照顾孩子,其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机会和能力必然受到极大影响。林某要求肖某承担抚养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林某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1.6万元超出肖某的经济承受能力,可按月支付抚养费,遂依法判决肖某每月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