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近日出台措施 公职人员参与高利贷将被严查
东南网4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近年来,民间借贷颇受争议,其利率绝大部分高于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甚至被称为高利贷。如何防止民间高利贷引发金融风暴?日前,莆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强化高利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集资和防范高利贷风险工作长效机制。 银根收紧民间借贷活跃 家住莆田梅园路附近的市民小李说,近段时间,每天总能在自己车上看到数张贷款广告名片,上面除联系方式之外,“无抵押”“无担保”“3天内放款”“额度5万~50万”等字眼特吸引眼球。从事民间借贷生意的陈先生则向记者透露,去年来,市场对于民间金融的需求激增,推高了民间借贷利率。 “银行银根收紧,民间金融的活跃程度提升。”莆田金融学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莆田民间借贷活跃化、高利化、短期化及隐蔽性特征明显,而且相关风险也已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银行体系传递扩散,必须引起重视。政府部门有必要完善立法,引导民间借贷市场安全、稳定、良性发展。同时,也要加强监管。 利用职权变相担保予以严肃处理 近日,莆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强化高利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各类民间融资组织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辖区范围内的典当行、寄卖行、小额贷款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房地产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及个人投融资行为,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清理参与高利放贷活动的通知》要求,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和银行金融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或变相参与违规担保、高利贷活动,充当民间借贷中介和资金掮客,支持、包庇、纵容和组织非法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规违法行为。凡如实自查申报和主动纠正的,视情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参与高利放贷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