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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8月31日前全部拆除关闭需整治的畜禽养殖场

pt.fjsen.com 2014-05-09 09:03  洪颖 来源:东南网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全市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今年是我市畜禽养殖业整治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为全面打好攻坚战,迎接全省考评,今年重点在调查摸底、综合整治、组织验收、复核验收、发放补偿资金五大方面优化措施,推进生态宜居莆田建设。

当前我市已进入畜禽养殖业整治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前调查摸底工作将全面完成。与往年相比,今年调查摸底不留一场一户,横到边、纵到底,做到全面摸排,应查尽查。属于今年整改范围内的,若隐瞒不报或今年未整治到位的,今后将由各县区自行负责整治,市里将不再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针对养殖户关心的补偿资金发放问题,将通过市级、县区、乡镇、养殖户层层分阶段、按实际整治成效下拨补偿资金,及时兑现补偿承诺,取信于民。按照全市统一部署,6月15日前,根据各县区调查摸底情况,按照25%预拨市级补助资金;8月底前,根据整治验收情况,预拨50%第二批市级补助资金;待市级复核验收组验收通过后,下拨25%剩余市级补助资金。同时,县区行政村或乡镇提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区级验收的,可提前进行市级复核,及时兑现补偿资金,养殖户可提前拿到补偿资金。

此外,我市在整治畜禽养殖中立足规范、公开、透明原则,各项惩罚机制同样引人关注。我市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验收、资金补助等,均要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综合验收不合格或考评最后一名的县区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效能等行政处分。(湄洲日报 洪颖)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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