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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区:工程完工半年6500元薪酬却难讨

2014-05-20 16:24  蔡学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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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这半年时间来,在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打工的6名重庆农民工,一直为讨6500元欠薪四处奔走。他们投诉称,他们曾参与建设平海镇天后宫古建筑维修保护工程,去年10月就已完工,然而雇请他们的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却迟迟不将剩下的6500元工资给他们。

工人:只给了部分工资

方先生是6名被欠薪的农民工之一,他说,去年7月份,他带着5名老乡来到平海镇,承包了该镇天后宫古建筑维修保护工程相关神像的维修钢架搭设工作,当时他与工程的建设单位——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属的维修工程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包括他在内的6人报酬为2.05万元,报酬分三阶段支付。

方先生说,起初公司发放工资还算及时,按约定支付了前两个阶段70%的工资,去年10月份,维修工程完工后,他去讨要剩下的6500元工资时,公司的负责人却表示,由于业主单位还有40万元尾款没到位,要等这笔钱到位后,公司才能兑现剩下的钱。

记者试图联系与方先生签订承包合同的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维修工程部黄某的电话,但对方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该工程的业主单位——平海天后宫董事会,该董事会的秘书长张先生介绍说,董事会的确还有部分工程尾款未支付给建设单位,这主要是由于该工程尚未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部门:缺用工合同难维权

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说,之前他们接待过上述6名工人关于被拖欠工资的投诉。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莆田并没有办事网点,也没有任何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难以寻找具体的单位进行维权。

该工作人员表示,另外,6名农民工无法提供与上述公司的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与受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另外,方先生与该公司工程维修部黄某虽然签订有承包合同,但在这份合同中,黄某的身份证明显缺少两个数字,属于伪造个人身份信息,且黄某本人也一直无法联系上,因此承包合同的效力也存在明显问题。建议方先生等人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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