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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为方便市民停车,从去年开始,莆田市区增设了多个公共停车场,并实行计时收费标准,但开放至今,鲜有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此。停车场收费员介绍,不少车主在询问停车费用后,直接掉头开走,经营十分惨淡。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物价局获悉,市区公共停车场新拟定的收费标准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5月19日—26日,物价部门会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对收费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根据新拟定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定价分为露天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场两种。其中,露天停车场摩托车(含电动车)实行计次收费,收费标准为1元/辆·次,夜间(22:00—次日7:00)停放收费为2元/辆·次,同一辆车当天最高收费2元,室内停车场摩托车收费标准与露天停车场相同。 小型客货车收费标准分为计时和计次两种。露天停车场停放车辆,按计时收费每车位每小时收费2元,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20元。按计次收费,白天停放5元/辆·次,夜间(22:00—次日7:00)停放10元/辆·次,同一辆车当天停放最高收费15元。室内停车场,小型客货车按计时收费每车位每小时收费3元,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25元,计次收费标准与露天停车场相同。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拟定的收费标准中,小型客货车停车均取消了免费停车时段。 莆田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新拟定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可按计时收费,或者按次收费,但二者不得混用。此外,将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关于莆田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即日起至5月26日,市民可登录莆田市物价局网站,了解公共停车场新收费标准,还可拨打本报968111热线发表意见,本报将跟踪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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