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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孩童面馆内就餐遭热油溅伤 商家承担医药费

2014-05-27 11:30  陈艳艳 方晨 程雪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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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27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方晨 程雪琼)吃完饭,买完单,蕈先生正准备带孩子离开时,不曾想孩子却被热油烫伤。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介入调解,商家最终承诺支付孩子的后期治疗费用。

4月27日,市民蕈先生带着孩子,来到凤山社区的一家面馆就餐。在结完账要离开时,小孩正好被店里的热油溅到,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眼看商家在住院当天支付的2000元医药费已经用完,蕈先生遂请求荔城区工商局介入调解。

经过工商人员核实,蕈先生所述基本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服务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否则商家应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责。经荔城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承诺将承担后续医药费,具体金额等小孩出院后再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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