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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仙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位于盖尾镇杉尾村一鞋面加工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厂无工商营业执照,当事人无加工授权委托书情况下,非法侵犯"NIKE"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鞋面生产。 经查实,连某于今年2月起,在仙游县盖尾镇杉尾村开设鞋面加工厂,从事鞋面加工经营活动。截止案发之日,连某仍未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加工的标有"NIKE"标志的鞋面250双,已售出64双,货值金额达4500元,另外,生产的标有"NIKE"标志的250双海绵配件(鞋舌),已售出30双,总价值375元。仙游县工商局责令连某改正无证从事鞋面加工的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扣留的标有"NIKE"注册商标的186双鞋面和220鞋面配件(鞋舌)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5200元。(湄洲日报 吴桂勇 通讯员 王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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