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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徐晋雄 许自杰)莆田人黄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入狱,出狱后仍本性不改,并以“莆田中院副院长、中院副庭长”等身份行骗,骗取他人财物10多万元。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黄某是莆田仙游县度尾镇人,1967年出生,大专文化,无业。2008年9月,黄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于2010年3月下旬释放。 2012年年初的一天,因经营商务酒店需要办理消防证件的陈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黄某,当晚,陈某便请黄某在酒店大吃一顿。酒足饭饱之后,黄某答应了为陈某办理消防证的请求,并称可以通过自己认识的一名秀屿区政府领导直接办理,不过得给其7万元费用。过了几天,黄某带着一张秀屿区政府办理消防手续的“公函”找到陈某,陈某当场给了他7万元现金。 陈某见黄某有能力办理消防安全证,便介绍自己的朋友阿强给黄某,让黄某办理宾馆的消防安全证。黄某称因陈某是老朋友,收7万元算是帮忙,阿强宾馆办证需要23万元,之前违规的罚单也可以不再追究。阿强听了之后,当即给了黄某2万元预付款,并同意等证件办出来后再付21万元。黄某拿到钱,便让自己的“助手”写了张收条,之后便离开了,其后多次以还在协调此事为由,推托办证一事。 去年年底,黄某还冒充“莆田中院经济庭副庭长”,以帮案件当事人毛某讨回欠款,骗走了毛某预付诉讼费5000元,以及交法院保证金等1万多元。 今年4月,黄某被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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