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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老龄委获悉,2014年全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统计工作开始进行,我市凡1914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健在的本市户籍居民均属此次摸底核实对象。 据悉,百岁及以上老人家属可到各县(区)老龄办领取《申报、核实表》,填报并经本人确认后,提供老年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经当地派出所户籍警核实确认老人健在并盖上“户籍专用章”后,交由各县(区)老龄办统一汇总上报。填报时间截至7月31日,一律用碳素笔或墨水笔填写。 此外,异地居住的老人,需提供现居住地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老人健康状况的证明材料,证明时间应在今年6月15日之后。(湄洲日报 林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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