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7月23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郑云林)昨日上午,仙游县鲤城工商所对陈某送达了县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某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其过期的28包“廣家美”麻辣烫粉、“安琪牌”鸡精和违法所得90元,并处以罚款17010元。 上月,仙游县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在一中学食堂检查,发现该食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安琪牌”鸡精3件30包,及该食堂从鲤城燕华食杂店采购的进货单据原件1份。 该所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位于鲤城街道龙仙路的该户食杂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陈某于2013年6月底自福州一家批发店进货1件10包“廣家美”麻辣烫粉,净含量908g,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12年11月23日。今年5月23日该批麻辣烫粉超过保质期后,仍余7包放在货架上待售;同时进货5件计50包的“安琪牌”鸡精,净含量1千克,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为2012年11月26日,至5月26日超过保质期后,仍余3件零1包即31包在货架上待售。 由于陈某未履行查验制度,将该批已超过保质期的“安琪牌”鸡精30包销售给该中学食堂,违法经营额540元,违法所得90元。陈某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货值计628元,违法所得90元。同时,陈某无法提供上述预包装食品的进货台账。该所执法人员认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遂对其进行查处。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