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黄国田受贿罪一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经查,黄国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部分村民及建设公司因治安检查、爆破使用炸药审批及炸药运输等方面给予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6.3万元。 (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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