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仙游安特豪景园售房乱收费 引起群体性投诉被重罚

2014-07-29 17:11  陈艳艳 天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7月29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天山)群众买房被迫多交费,仙游工商帮忙讨公道。7月28日,福建省安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规收取上百户购房户的交易费4.6万元,引起群体性投诉,被仙游县工商局依法处罚92154元。

今年4月,仙游安特豪景园购房者向仙游县工商局投诉,称该楼盘开发商建省安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房时存在以“两证代办费”的名义违规收取费用的情况。经前期调查取证,仙游县工商局检查大队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这批商品房,确存在违规收取交易费的行为,遂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在鲤城街道北一环路开发的仙游安特豪景园,在对外销售时与每个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该楼盘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公司通知购房者前往该营销中心按照“接楼流程图”、“温馨提示”办理房屋交接相关手续。而“温馨提示”中设立了所谓两证代办交易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购房者缴费后才能拿到房屋钥匙。

据悉,截至工商介入时,开发商已向办理手续的111户业主收取了交易费,共计46077元。

仙游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中的规定“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而在本案中,该开发商却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交易费列入“两证代办费”收费项目转嫁给消费者承担的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遂对该开发商进行依法查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