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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6 10:27 吴伟锋 郑已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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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本报刊发了《市区部分道路禁止非“绿标”车通行》一文,引起关注。连日来,一些读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233580,询问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申领事宜。昨日,记者就此走访了市环保局。 据了解,我市从2012年2月起进行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办理,至今累计发放环保标志11万多份,目前实际粘贴环保标志车辆有8万多辆,全市仍有9万辆左右机动车未申领绿色环保标志。因福州、厦门等地已实行非绿标车禁行管理,为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也为方便车主驾车出行,机动车车主需尽快申领绿色环保标志。为给我市市民留有充足时间办理绿色环保标志,原定9月1日起,市区部分道路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现推后到9月15日。 目前,我市绿色环保标志的核发点有3处,分别为:莆田市普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城厢区霞林新村89号),莆田市兴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涵江区白塘镇埭里村)和仙游县大胜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仙游县赖店镇涂山工业区)。 已在本市注册登记车辆的车主只需持所有人有效证件(私家车需要身份证,公车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前往上述核发点办理即可;非本市注册登记车辆的车主,除以上所需证件外,还需持有车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抵押贷款车辆车主需提供的证件是所有人有效证件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抵押机构公章);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绿色环保标志核发暂不收取任何费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效期限和机动车年检有效期限一致,凡在机动车年检有效期限内的车主均可到核发点申领绿色环保标志。 (湄洲日报 吴伟锋 见习记者 郑已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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