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 正文

莆田:为挽救吸毒丈夫 妻子向警方举报

2014-08-28 15:13  蔡学伟 郑秀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秀燕)8月26日上午7时许,莆田龙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龙桥街道北磨社区一小区的车库内有人吸毒。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但并没发现有吸毒可疑人员,当场拨打报警人联系电话时,却长时间无人接听。随后,民警在小区内走访调查,遇到一名抽噎哭泣的女子,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女子告诉民警她就是报警人,吸毒的人是她丈夫。

随后,在这名女子的协助下,民警找到了吸毒嫌疑人曾某,并在他们租住房屋的厨房内缴获吸毒工具和冰毒1克,随即,民警将曾某带回龙桥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经检测,曾某尿液呈阳性。

该女子告诉民警,前一天晚上,夫妻俩因一些生活琐事拌嘴,当晚10时许,曾某心事重重地带上一个空矿泉水瓶出去,放心不下的她在后面偷偷跟着,发现他走到自家车库里,许久没出来,她知道丈夫又去吸毒了。

原来,曾某于1998年因绑架罪被泉州市丰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于2006年10月刑满释放。随后,其因有犯罪前科,在寻找工作过程中多次碰壁,为了排解扑面而来的生活压力,曾某便开始吸毒。希望丈夫不要一时糊涂再次犯错,女子最终决定报警。

目前,曾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