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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凤山居委会成立巡逻队 向商户收取“治安费”

2014-09-01 21: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瑧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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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居委会向商户收取治安巡逻费开具的发票

东南网莆田9月1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实习记者 柳烨)“治安队巡逻,凤山居委会向我们征收‘治安费’,这个合理吗?”近日,莆田荔城区梅园东路的周先生向本网报料称,凤山居委会成立了治安巡逻队,近年来每月都会向商户征收数额不等的“治安费”,每坎店面征收20元或30元,自己有三坎店面被要求缴纳50元。对此,凤山居委会郑主任表示,确有收取“治安费”一事。镇海街道办事处书记表示将派人前往了解相关情况。

商户被收“治安费” 多数表示可以接受

接到爆料后,记者就此走访梅园东路多家商户,均证实了被收费一事。据了解,凤山居委会近年来成立了治安巡逻队,该笔开支费用主要由凤山居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商户承担,以“巡逻费”或“治安费”为名,收费标准为每坎店面每月20元或30元不等。

“毕竟只有几十块,而且旁边店面的也有交,我也没有不交的道理。”梅园东路一家卖电动车的店主表示,开门做生意保平安很重要,每个月上交几十元可以让治安做得更好,何乐而不为?在走访中,多数店主表示,只要治安巡逻费收取得不高,他们都可以接受。

但也有一小部分的店主对于该项收费表示不解,感觉像被收“保护费”。“社会治安不是由公安机关来维护吗,相关的治安费用也应该由国家财政来承担,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没有义务支付这笔费用,居委会也没有权利来收。”此外,还有店主反映,经常只见巡逻员上门收费,却不怎么见他们出来巡逻。

无专项资金支持 不收面临“解散”危机

那么,凤山居委会到底是基于什么原因才收取这项费用,该收费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

凤山居委会郑主任解释,收取该项费用,主要原因在于资金不足,难以支付治安队的开支。据介绍,每年下拨到社区的建设资金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用途,目前为止还没有治安巡逻队建设这一项,因此社区组建巡逻队的资金主要靠自筹,一部分来自于商家,另一部分依靠社区自身的资产收入补贴。

郑主任告诉记者,凤山居委会目前有13名巡逻员,设有专门的治安亭和巡逻车,白天商户自己可以看店,所以巡逻时间为晚上7点到次日凌晨三点,一般五人一组。收费标准则按照店面大小或店面个数,每个月收取20元或30元的“治安费”。据了解,凤山居委会管辖的街道里有900多坎店面,但是实际上只有700多家商户上交费用。

“现在收钱都是凭自愿,如果商户不交,我们居委会也没办法强迫。”郑主任坦言,由社区聘请的巡逻队员月工资不高,一般只有1500元,很多人都不愿意做。巡逻员工资看上去不高,但加上队员吃住、巡逻车辆保养、油费等等费用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郑主任说,因为收费比较低,居委会每年都要贴钱了。如果不收,巡逻队很难维持下去。

“治安费”收取无规定 镇海街道办介入

对于商户反映收费缺乏标准的问题。郑主任回应“说实话,没有明文规定”,“不过,我们已经收了好几年了,群众大部分也都很支持。”

据悉,关于社区巡逻费的收取,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规定社区有义务组建一只巡逻队。它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社区保持下来的传统,由社区组建起来的巡逻队可以说是公安民警维持社会治安的一个延伸。

“但无论是企业或个人,都没有义务支付这笔费用,居委会也没权利去收。”莆田荔城镇海街道办事处综治办邹主任说。莆田荔城镇海街道办事处书记郑世浦对此表示,会派人前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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