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由涵江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涵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监督员俞建平受贿一案,涵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俞建平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11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具有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湄洲日报据市检察院报道)
相关阅读:
山海情深 莆超邀请赛(莆田VS同心)共谱友谊新曲
城厢区2026年乐购新春消费季启动 持续至25日
新春走基层丨他们,守护东南大港的十三年嬗变
持续至3月8日 2026年莆田北大新春灯会璀璨启幕
清河行动 | 莆田城厢守护水清岸绿“莆阳年味”
我的“十五五”丨服务暖心产业聚能 中电科创城打造产城融合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