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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记分量化”监管,定点药店不得经营生活用品等非药品类物品 出现套刷卡等8种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定点资格,5年内不再确认 建立“两定点”进出机制、创新协议管理办法,建立督查制度。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采取多项举措,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简称“两定点”)的管理。 该局实行“宽进严管”措施,适度放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把符合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同时,做到准入门槛无差异,民营与公立医院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认定标准相同。在申报上,规范公开办理程序,实行县(区)受理初审、市局复核审批、邀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全程监督,对行政审批全方位实行公开公示。在退出上,建立“能进能出”机制,若“两定点”出现套刷卡、出售假药、劣药和禁售药品等8种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其定点资格,5年内不再确认定点资格。 该局推行“记分量化”监管办法,对定点零售药店实施违规记分管理,采取“十二分”计分制,累积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违规扣分累计超过7分以上的,按规定扣除违规金额、暂停医保服务、取消医保定点等相应处罚;每年各医保经办机构都与“两定点”重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根据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修订协议内容。明确要求定点药店在醒目位置摆放医保监督举报牌,规定定点药店不得经营食品(无国家“保健食品”标识)、生活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类物品。 该局开通公开举报渠道,明查暗访、网络监控、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县区间交叉等方式进行检查,整合社会监督力量参与监督,优化医保稽核软件及基金预警软件,加大对“两定点”网上稽核力度。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审批“两定点”176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97家,定点药店79家,基本实现“全覆盖”。自去年以来,共查处违规“两定点”22家,其中取消定点医院3家,取消定点药店1家,暂停定点药店18家。(湄洲日报 周凌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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