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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通报九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公款消费被处分

2014-09-17 15:31  李伟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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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记者昨日获悉,莆田秀屿区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了九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涉及公车管理、公款消费、工作纪律三个方面。

公车私用被辞退

今年5月11日晚,秀屿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干部卓建锋(借调团区委),私自驾驶团区委公务用车(闽BG1266)到朋友家玩;5月31日,卓建锋又私自将团区委公务用车(闽BG1266)开至正荣广场吃饭。2014年7月2日,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给予卓建锋记过处分。

5月1日,该区城管执法局派驻东庄中队司机李敏,未经报批私自将公务用车(闽BF5116)开至北高镇北高村;5月3日,被区督查组发现后,又弄虚作假,隐藏真实情况。经研究,责成该区城管执法局对李敏予以辞退;予以区城管执法局派驻东庄中队中队长方卫国效能告诫处理;予以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柳金玉谈话提醒。

3人涉公款违规消费

2013年6月27日,月塘初级中学在学校食堂举行中考聚餐,支出人民币6810元,在学校财务报销。9月12日,月塘初级中学募资34000元,在学校食堂举办庆祝教师节聚餐。经研究,月塘初级中学聚餐费用6810元由参加聚餐的学校相关人员自行承担,已在财务上报销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校长陈志亮、校党支部书记林荔芬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前沁农场原场长郭向前在任期间,违规领取津补贴50063元;2013年2月至5月,将个人购买礼品、接待朋友等4笔开支,共计28460元拿到前沁农场虚报公务开支;2012年4月至2013年10月,违规接待13起,涉及金额64531元。郭向前违规领取的50063元津补贴、虚报的28460元公务开支和违规接待的64531元费用,已依法予以追缴。郭向前因涉嫌其他违法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笏石供销合作社原主任施志明违规将60155元用于个人消费、宴请朋友或内部人员聚餐。调查中,还发现施志明其他涉嫌违法问题。目前,施志明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人无故旷工被辞退

今年3月18日起,笏石镇村镇建设管理中心干部林俊贵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7月29日,笏石镇政府对林俊贵予以辞退;今年1月1日起,南日镇科员林秀榕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7月12日,秀屿区政府对林秀榕予以辞退。

2013年1月,埭头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卢建峰到省立医院进修结束后,未及时回单位上班。今年1月27日,卢建峰向区卫生局和区委宣传部请假2个月,经批准休假一个月。病假期满后,卢建峰仍未进入正常上班状态,直至5月才正常上班。5月19日,该区卫生局给予卢建峰行政警告处分。

2013年8月,区治建办对平海镇卓东村江尾海堤加固工程第一标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通报要求区水务局督促整改到位。之后,区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艾子良作为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监督整改的经办人员,并未到现场核查就起草已整改到位的反馈文件报送区治建办。2013年11月,市监察局组织人员督查发现该项目质量问题并未整改到位,仍存在安全隐患。经研究,给予艾子良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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