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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华侨新城2期电梯未验收就使用 相关部门责令整改

2014-10-09 14:44  陈艳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瑧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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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涵江华侨新城2期电梯频故障 因未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东南网莆田10月9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9月底,有业主向本网反映,莆田涵江华侨新城小区2期未验收先交房,电梯也在暂未安装监检合格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造成电梯频频故障。今日,记者从莆田市质监局了解到,现该小区2期14部电梯已完成检验合格投入使用10台,另外4台因检验不合格仍在整改中。针对该小区2期未验收先交房一事,莆田市住建局房地产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督促开发商整改到位。

14部电梯,仍有4部检验不合格

9月30日,根据业主反映涵江华侨新城二期14部电梯暂未安装监检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莆田质监局涵江办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相继于9月30日、10月1日两次深入该小区协调处理此事。现场,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该小区共有14部电梯,正在进行调试及办理安装监检事宜。因开发商承诺10月1日前交房给业主,电梯却暂未安装监检合格,无法投入使用。

为不影响业主正常的交房装修事宜,莆田涵江办事处在市局领导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协调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单位、电梯安装单位及特检院莆田分院电梯检验人员,放弃国庆节假日休息时间,特事特办,现场办公,对电梯安装监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开发商、电梯安全单位立即整改,特检院现场检验,合格后立即予以投入使用。

据了解,现该小区14部电梯已完成检验合格投入使用10台,另外4台因检验不合格正在整改中,待整改完毕复检合格后予以投入使用。质监部门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跟进调查究竟是谁擅自启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调查结果如果是安装单位擅自使用电梯,将依法给予查处,具体可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未通过验收,业主应拒绝收房

针对该小区2期未验收先交房一事,记者从莆田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科了解到,他们已督促开发商——莆田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改到位,在房屋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不得强迫业主收房,同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因延期交房承担相应赔偿。

在此,房地产科工作人员提醒业主在收房时,应主动要求开发商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书面材料。如果没有两书一表,开发商就通知居民收房,属于违规交房。业主有权拒绝收房,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业主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但如果业主明知房屋未验收也愿意收房,那就无法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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