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推行新农合基金按季度预付制度 减轻患者就医压力

2014-10-11 08:50  钱碧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制度的顺利实施,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因基金补偿后付制所带来的资金运转困难,我市开始推行基金按季度预付制度。

新农合基金预付包含市内各级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预付的基金将全部用于新农合参合人的住院和门诊费用补偿。实施基金按季度预付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只能收取起付线和个人自费费用,原则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入院预缴金不得超过10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600元,乡镇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300元。同时,入院预缴金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扩大使用。此举将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费用压力,减轻医院负担,可谓一举多得。(莆田晚报 钱碧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