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荔城区 > 正文

莆田拱辰街道七步村贫困家庭 低保莫名被取消

2014-10-17 16:13  李伟强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朱先生腿脚不便,在自家开了理发店谋生

东南网10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 马俊杰 文/图)莆田荔城区七步村有个贫困家庭:父亲肢体残疾,仅靠理发店每月收入1000元左右,懂事的女儿为了省钱,每天坚持骑车回家吃饭,每月不多的低保补贴对这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可今年3月份,村里新的低保户名单中,女儿的名字竟被取消,为此父亲朱美芳多次找到村干部反映情况,几个月过去仍旧没有结果。

昨日,七步村村支书表示,这是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的,目前已经重新补报漏掉的名额,并将逐步补足因此产生的损失。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拱辰街道七步村村民朱美芳的家中,简陋的民房紧挨着公厕,40平方左右的房子被隔成多个小间,最里面的房间既是餐厅、客厅,也是女儿的学习室。

今年56岁的朱美芳拿出低保证、残疾人证介绍说,他是个肢体残疾人,离婚后与女儿一起生活,享受多年低保补助,今年父女俩每月可领到320元补助。可今年年初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到户走访后没多久,在村部低保公示栏上,女儿的名字并没有上榜,现在收到的低保补贴每月少了一百多元。

“女儿为了省钱,中午都坚持骑车回家吃饭,要是两人都有低保补贴,就可以让女儿在学校食堂吃饭。”

记者从莆田民政部门了解到,原则上要求低保户要以户为单位,并不是以人头为单位,因此在同一个低保户内出现一人没有低保补贴,另一人有低保补贴的情况属于不正常现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