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476家涉网经营主体获得电子标识 消费更放心

2014-10-20 10:06  陈艳艳 曾茂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我市已有476家涉网经营主体获得工商发放的电子标识,消费者可在其网站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醒目位置,通过“福建工商网监”电子标识进行辨识后,就可放心购买。

“我们自建的网站,消费者并不信任,交易量也一直上不去,现在有了工商发放的电子标识,消费者随时可以点击进入,查看我们在工商的注册登记信息,购物消费更放心。”昨日,刚拿到工商电子标识的网店经营者王宇高兴地说道,这几天,他经营的网店交易量不断在刷新。

据悉,凡在莆田经营的企业网站,在向工商部门递交申请并通过审核之后,企业网站管理员利用工商部门发来的链接,就可以在网站右下角生成“福建工商网监”红盾标识。消费者登录企业网站之后,点击红盾标识,就可以到达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系统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企业的工商营业信息、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名字、营业期限等信息一览无余。

市工商局还投入专项资金组建集网上服务和监管为一体的网监指挥中心,借助取证大师、执法云及网络涉嫌违法调查研判等系统,及时发现网络上的违法线索,并在第一时间对线索进行专项分析、IP落地、证据固定,为案件查处提供保证。

截至目前,该局网监指挥中心共排查网络第三方平台10个,完成对全市11万多户网络经营主体的主体信息采集,并先后开展对医疗机构互联网广告、房地产互联网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专项查处行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1件,罚没金额395.1万元。(湄洲日报 陈艳艳 通讯员 曾茂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