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 正文

莆田一“黑车”拉客被罚 司机怀疑钓鱼执法

2014-10-29 14:55  陈晋 陈小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 陈小芳)“看到四名乘客在路边招手,我好心停下问去向,邀他们上车,谁知被执法人员扣车了。”昨日,市民小权向海都记者反映,10月27日上午,他开车经过莆田荔华大道凤凰加油站时,被现场4名执法人员“钓鱼执法”。

小权说,10月27日上午10时许,他驾驶私家车从莆田开往仙游方向,途经荔华大道凤凰加油站时,他看到路边有4人正在招手拦车。“我就停在他们旁边,问他们去哪?”小权说,对方要去榜头,刚好和自己一路。

此时,对方立马问乘车价格,小权犹豫了下,说“60元”。随后,4人都上了车。当小权准备开车时,4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围到了小权车前,要求车上乘客下车,并告知小权,他因违法载客,车辆要被扣留处罚。

“我也没从事拉客,只是好心帮忙,结果成了黑车车主。”小权说,这4名乘客刚上车就被抓,怀疑是执法人员穿便衣乔装打扮的,是“钓鱼执法”。

对此,莆田城厢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辉介绍,27日当天,他们到荔华大道对来往的长途客运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可刚到凤凰加油站,就看到一辆车停在执法车辆前方拉客。

记者在大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小权的车停在了执法车辆前方约10米处,4名乘客在与小权交谈后上了车。随后,现场执法人员立即下车,并出示证件,要求乘客配合处理。“这些乘客原本都拒绝回答,但最终还是承认,他们不认识车主,只是要打车,4个人60元。”陈辉说,小权违规从事客运经营,车辆被暂扣,还将被处以10000至25000元不等的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