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东南网11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莆田的林先生在城区开了一家餐馆,每个月都要使用上百立方米的燃气。不久前,他到燃气公司交费时被告知,现在每次只能交半个月使用量的费用,不能多交,这让林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燃气公司怎么也搞“限购”呢? “按照燃气公司的这一规定,万一餐馆这个月的使用量增加了,届时岂不是无气可用了?”林先生觉得燃气公司的这一规定很奇怪,而且一次只能交一点钱,很麻烦。 昨日上午,在接到林先生报料后,记者来到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充值点,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前段时间他们公司确实出台了一项“限购”规定,但主要是针对工商企业用户。而对于为何会有这样的规定,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只称之前他们也曾有类似的规定。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女士介绍,莆田的管道燃气将近九成的用量来自工商企业用户,居民的使用量只有一成左右。燃气公司每个月向中海油购买气源时,都要提供预计的使用量,并事先申报,其中占大头的工商用户的使用量统计非常关键。“每个工商用户在安装燃气时,都和我们公司签订了供应协议,当中就有明确规定用户的使用量要提前申报。”陈女士说,10月下旬,他们公司的财务结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了保证申报的用量不发生偏差,他们临时出台了一项规定,让工商企业用户每半个月购一次气。 陈女士表示,预计本月中旬,系统升级完毕,将取消燃气“限购”,工商企业用户也可正常购气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