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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大量烟花 东南网莆田11月11日讯(本网记者 陈朝杰 通讯员 王金标)江西籍驾驶员王某、陈某受雇于他人非法运输烟花,途中被高速公路交警查获,工资没有赚到反被处治安拘留。 11月10日上午,仙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仙游县高速公路交警报警称,在莆永高速仙游大济服务区内查获赣CJ4311大货车没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接警后,该局治安管理大队即与高速公路交警联系并受理。 据悉,2014年11月9日,江西人谢某(身份不明)与王某(男,51岁)、陈某(男,50岁)(均为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经协商,由谢某亲自驾车到湖南烟花生产产家装货后,再由王某、陈某在江西省萍乡市将烟花运往仙游,运费7200元,每人工资600元。当日,王某、陈某两人接车后从萍乡市出发,11月10日上午途经莆永高速仙游大济服务区内高速公路交警查获。 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陈某均被治安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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