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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首个“快处中心”今投用 轻微事故自行采集证据

2014-11-16 09: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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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荔城交警大队的荔城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11月16日正式投用,今后,车主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报案并采集证据后,即可将车辆驶往快处中心处理,实现快速处理,这在我市尚属首家。

据了解,目前在荔城区,轻微交通事故占所有交通事故的70%,不仅造成出警压力大,而且直接影响到道路通行效率。为方便群众,该区交警大队推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每日8:00至20:00(包含节假日)在荔城辖区镇海街道和拱辰街道发生的、仅造成车损且单方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都可到快处中心“一站式”处理。快处中心目前业务范围包含事故处理、民事调解和保险理赔,具有事故查勘、定损估损、责任认定和直接赔付四个功能。

据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符合“快处快赔”的处理方式,双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手机等设备自行拍下对方证件(包含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等)、事故现场(远景2至3张,碰撞处细节2至3张),互留电话号码后即可撤离现场,并向保险公司报案,随后前往交警大队的快处中心处理,驻中心民警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将直接办理事故认定、查勘、定损和理赔业务。

若发生应当自行撤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主动撤离的并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经当事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到快处中心处理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到中心处理的,且经交管部门通知仍拒绝前往的,将按逃逸事故立案调查。(湄州日报 晋生 郁周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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