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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0月 莆田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83件

2014-11-17 09:48  朱金山 连白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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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选聘监督员,旨在引进外部力量,内外并举,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希望大家敢于开展监督,善于进行监督,严守监督纪律……”在11月7日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座谈会上,面对30名第一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立华对监督员们提出要求。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谁来监督纪委”一直是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话题。今年以来,市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扎紧制度篱笆,勇于向自己“开刀”,以高的标准要求干部、以实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编紧“权力之笼”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今年3月,市纪委制定出台《莆田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规定》,迈出了制度化防止“灯下黑”的步伐。

该规定将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自律规定和八小时以外表现等四个方面接上“高压线”,明确提出43个“严禁”,并实行行使权力全程记实制度,一事一报、全程督察,坚决把权力管到边、治到位。

为了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今年9月,市纪委在成立内部监督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室成立不久,就在第一时间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报告因私托请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向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因私托请办理本人或亲属、亲戚、朋友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的“七大事项”时,应当进行报告。同时,通过定期向相关单位、服务对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发函征询,掌握干部报告情况,用制度的力量强化监管。

“紧箍咒越念越紧,制度不断健全,今后的行为一定得更加严谨规范。”受访的许多纪检监察干部说道。擦亮“第三只眼”

为了防止内部“同体”监督可能出现的监督偏软、处理偏轻、动力不足等问题,市纪委充分借助社会和百姓的“火眼金睛”,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退休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媒体记者中聘请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询问质询、跟踪回访等方式,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巡察和督查。

监督就得动真碰硬。市纪委同步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工作制度》,赋予监督员三大权力,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根据规定,监督员可及时报告监督检查过程中掌握的纪检监察干部因私托请事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特殊重要情况可直接向市纪委书记报告。

聘请监督员,成了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新探索,引导外部力量有序参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严惩“害群之马”

来自市纪委的一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对15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2名原纪检监察干部被立案调查,1名干部被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这些刮骨疗毒的举动,彰显了权力自洁的决心。

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所有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一律由委主要领导批示,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此外,实行群众有反映的必谈教育机制,对涉及县区纪委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无论是否查实,都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在主动接受监督、依纪依法履职背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交了一份醒目的“反腐清单”:今年1-10月,全市共立案712件,其中处级干部案件10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83件,处理349人,实名通报曝光22期122起,通过“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26人。(湄洲日报 朱金山 通讯员 连白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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