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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昨获悉,今年,秀屿区专项整治教师在编不在岗问题,杜绝“吃空饷”现象。 该区对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累计达7天的教师以旷课论处,旷课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和绩效等待遇;停薪后返岗的教师按不在岗时间长短予以政纪处分后才能复薪;对连续离岗达一个月以上经通知未归者即给予按自动离职处理。 今年以来,该区共督查22次,共停发教师工资29人次,给予自动离职处理43人,政纪处分13人次,通报批评7人次,并对7所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湄洲日报 刘金通 潘剑贞 陈俊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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