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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已确定,即由原来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20元提高到360元,个人缴费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90元。 据了解,省财政厅、省卫计委下发的《关于提高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通知》指出,将2015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6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90元。根据该通知精神,我市经研究,决定提高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 目前,我市2015年新农合个人缴费已有序展开。据悉,个人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底,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缴费结束后不再予以补缴。(湄洲日报 朱金山 通讯员 许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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