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产妇临产住院遭拒 莆田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被责令整改

2014-11-28 14:40  陈艳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11月12日,莆田“党风政风人民评”媒体直播第5场活动举行。当晚,针对莆田市卫生局,直播活动共收集到群众反映问题39个,其中,包括“一位产妇临产住院被拒,医院称涵江新农合无法报销”等问题。市卫生局局长张亦兵现场表示,会正确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给予整改,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近日,记者从莆田市卫生局获悉,目前群众反映的3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5个,剩下的问题,正着手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将及时通报。

据了解,11月13日,“党风政风人民评”媒体直播活动次日,莆田卫生局立即召开“党风政风人民评”整改部署会,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部署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限。一周的时间,即整改到位25个问题。同时,针对直播活动中暴露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这次一共有7个人被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其中,莆田涵江区梧塘卫生院1人、莆田城厢区华亭卫生院1人、秀屿区医院5人。”莆田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柯朝晖告诉记者,莆田涵江区梧塘卫生院、莆田城厢区华亭卫生院的一名医生和干部,因上班玩手机被效能告诫;秀屿区医院5名医务人员,因未负起急诊首诊负责责任,被通报批评或诫勉教育。

据悉,下一步,该局将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建立抓长久、长久抓的机制,并要求各单位确定一名整改工作联络员,建立月汇报制度,把推进整改落实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

部分问题答复及整改情况整理

问题一:产妇临产住院却被拒,莆田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称涵江新农合无法报销。

处理:莆田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属于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我局已经责令该医院进行整改,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涵江区病人在医院住院将按照政策有关规定给以报销。

问题二:莆田妇女儿童中心看病停车难,停车收费不规范。

处理: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进入院区车辆智能化管理,并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若发现有违规收费,进行严肃处理。

问题三:莆田荔城区医药监管执法缺失,无证牙医非法行医。

处理:经现场检查,该牙科位于莆田荔城区拱辰街道赤溪三路鞋厂对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陈某海,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该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停止一切医疗执业活动,当场将店内的广告牌、牙模和牙椅床等进行销毁,张贴取缔公告,并进行拍照取证等。同时,对发现的牙科器械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11月13日下午、14日、17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牙科进行跟踪督查,发现该牙科诊所已经处于关门状态。

问题四:莆田荔城拱辰街道赤溪市场苗疆药店非法行医10余年。

处理:该局已责令该医馆停止一切医疗执业活动,当场将店内的药品等进行销毁,并张贴取缔公告,同时对门口悬挂的非法广告牌进行拆除。11月17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跟踪督查,发现该医馆处于关门状态。

问题五:莆田涵江区医院无便民自助服务机。

处理:目前,涵江区医院自助设备已到位并投入使用,同时开通了自助服务设备各项自助功能,群众在涵江区医院可以享受到系统提供的便利自助服务。

问题六:仙游县医院出现收取数字化摄影费用的同时,加收X线摄影每片1.8元,属于重复收费;秀屿区医院收取一次性床单费、涵江区华侨医院收一次性材料等,都属于自立项目收费;还有一卡通余额不能通用,变相占用老百姓的余钱。

处理:针对重复收费问题,要求医疗机构对违规收入要及时如数返还患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医疗机构有擅自立项目,不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价格而收取费用,主动与价格主管部门联系,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市民健康卡是莆田市统一规划发行的,具备一卡通用、信息共享功能。但在通过各医院存入健康卡内的钱无法通用,因莆田市无卫生经济结算中心,无法跨单位使用并核算健康卡内的资金。但卡内余额,可随时退还。

问题七:符合办私人诊所条件,卫生局推脱不办理,怎么办?

回复:按照审批权限,私人诊所由县区卫生局审批。如果确实符合条件县区卫生局却不予以办理,可向当地政府效能部门投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