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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莆四条”市场反应平静

2014-12-04 16:46  陈盛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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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远来看,政策对楼市的刺激作用不容置疑

东南网12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文/图)近日,在“闽八条”和央行房贷新政策的基础上,莆田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涵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和优化市场发展环境等,简称“莆四条”。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市场对“莆四条”这一新政反应较为平静。业内人士认为,“莆四条”能否见成效的关键因素还在于金融机构,而在近期央行房贷新政策和银行降息的叠加效应下,新政应该会带来明显的刺激作用。

刚需购房者 有具体的操作标准

记者梳理发现,“莆四条”中有多项措施涉及银行信贷政策,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意见中的一项规定:对“闽八条”中所列的各类刚需购房,其信贷利率、首付以及税率参照首次购房首次贷款标准予以政策优惠。虽然这一措施的文字描述只有不到50个字,却对购房者有着重大影响,可谓一剂“救市猛药”。

根据“闽八条”规定,“刚需购房”包括:第一,从省外引进的专家学者、总部经济企业派驻入闽人员、从省外投靠在闽子女的父母等人员(含境外人员)首次在当地买房。第二,进城经商、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首次买房。第三,大学毕业生首次买房。第四,成年子女首次买房。第五,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包括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优化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第六,被征迁住户实行货币补偿后买房。

不难看出,“闽八条”虽然提出对刚需购房者可予以政策优惠,但并没有具体的操作标准。而“莆四条”则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上述六类刚需族买房,信贷利率、首付以及税率参照首套房。市民黄女士全家六口人,原有的房子只有八十多平方米,明显不够住了。由于凑不齐二套房六成的首付,加上二套房利率又高,她家的“换房梦”一直未能实现。“莆四条”明确将购买“首改房”认定为刚需购房后,黄女士家遇到的问题迎刃而解。同时,“首改房”按照首套房计算利率的话,也将为她家省下不少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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